为提升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确保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稳步推进,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4〕7号)、《湖南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湘农发〔2024〕45号)文件精神,特组织开展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从事农作物秸秆离田、收储运及综合利用的经营主体,2.对秸秆离田、收储运和综合利用意愿强烈、积极性高的经营主体,7.优先支持从事过秸秆收储/加工/利用/还田等经营活动的主体,三、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和补助限额(一)支持环节1.主要对经营主体在收储设施建设(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等不纳入奖补范围)和秸秆相关的机械设备采购等环节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进行补助(已享受过其他部门类似财政奖补政策的,2.支持秸秆科学还田沃土,3.支持秸秆离田高效利用,重点支持秸秆收储、加工、利用等环节的市场主体,原则上对企业实施的项目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3,对合作社、家庭农场实施的项目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2,君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