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人社联〔2022〕51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8〕37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粮食专业人才评价机制,推动粮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社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精神,结合我省粮食行业人才实际情况,我们研究制定了《吉林省粮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4月24日吉林省粮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粮食工程工作发展的需要,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粮食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深化粮食工程职称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队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37号)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吉林省范围内从事粮食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申报粮食工程专业技术职称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粮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第四条全省粮食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四)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粮食工程技术见习岗位任职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粮食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粮食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六)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粮食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粮食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粮食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第十一条高级工程师(一)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粮食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粮食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5年,(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粮食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5年,在粮食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做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粮食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粮食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粮食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在粮食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粮食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粮食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可参加粮食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全面复审并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