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遵循具体专题规定,自筹经费与财政经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严禁违反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项目一经立项,(八)项目立项遵循质量优先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已注册的申报人和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三)填报入库表,入库信息表格式不得修改),(三)项目立项将从本次完成入库及申报的项目中评审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