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管委会,根据《关于下放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评审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科发规〔2020〕51号)、《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计〔2002〕7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向,产品具有新颖性和较高技术含量,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三、申报要求(一)请各申报单位通过法人账号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搜索“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的评审”,(二)请各县(区)和功能区科技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做好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的申报工作,四、联系方式舟山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定海区科技局科技发展科,普陀区科技局科技发展科,岱山县科技局科技计划科,嵊泗县科技局科技管理科,舟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8月30日舟科高〔2024〕2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