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支持培育商贸企业达限纳统应统尽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西安市支持培育商贸企业达限纳统应统尽统工作方案为加快培育消费市场主体,对新入库商贸企业给予3年社保政策指导期,(四)审慎监管服务16.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对入库企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税务、社保、会计、入库纳统等集成服务的新入库企业,降低运营成本(一)给予新入库企业政策激励18.对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采取自营联营方式,22.对我市品牌连锁企业将经营门店设立为分支机构统一核算并纳统,24.对我市年网络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互联网零售或批发企业,25.对电商平台企业培育平台商户达限纳统给予奖励,26.对月度新增入库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零售业、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对年度新增入库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零售业、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住宿业和餐饮业年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月度新增入库企业,住宿业和餐饮业年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年度新增入库企业,36.将商贸企业达限纳统工作纳入对各区县、开发区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年度达限纳统指标完成好的区县、开发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