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4〕60号,以下简称《通知》)、《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鄂经信产业〔2024〕92号,现将有关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主体为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工业设计企业两类,二、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在东湖高新区内注册,符合《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的基本条件(本次申报暂不要求必须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三、申报材料申报主体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和《通知》要求,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3)及工业设计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申报材料(附件5),四、申报要求请各申报企业于9月4日(星期三)前将申报书纸质版2份、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及申报书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五、申报书编制提示(一)请认真阅读《办法》(附件2)第六、七项条件和主要评价指标,建议列出表格清单并在附件中提供材料佐证,(三)申报书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请勿以活页方式装订,(四)电子资料请附标题《202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发送至邮箱:donghuqifu@163.com,咨询电话:67880565、67880073附件:1.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2.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5.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2024年8月27日1.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pdf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doc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汇总表.xlsx5.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