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0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农卫技函〔2024〕35号)的文件精神,由福建闽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我区2023年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项目,根据福建闽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验收申请,我局于2024年7月10日组织验收组到河市屠宰检疫申报点、河市产地检疫申报点、马甲产地检疫申报点、罗溪产地检疫申报点、虹山产地检疫申报点进行现场验收,项目建设内容:按省厅建设要求对辖区内5个检疫申报点进行室内外观的修缮、更新检疫申报点的电子专用设备及办公设备和更换公示牌等,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了解,认为该项目完成情况基本符合建设要求,同意通过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7月25日至8月1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区农水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22631202,地址:洛江区万安街道桥南花苑5号楼四层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按相关程序给予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