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8日德清县水生态产品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1.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规范德清县水生态产品交易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3.本办法适用于德清县水生态产品交易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公开售让、收益反哺等,4.德清县水生态产品交易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诚信、高效的原则,5.参与水生态产品交易的出让方应当具备明晰的权属,建立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推进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化,8.动态开展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9.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可采取专家评审、咨询评估等方式,应在交易前以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为基础,第三章交易机制13.核算、确权后的水生态产品,16.建立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反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