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巧家县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十条措施(试行).docx附件2:关于《巧家县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十条措施(试行)》起草情况的说明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17日附件1:巧家县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十条措施(试行)为鼓励企业吸纳巧家籍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按照3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奖励:吸纳5—20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800元/人/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400元/人/年,按照36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奖励:吸纳5—20人的,按照1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奖励:吸纳5—20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奖励最高不超过9000元/人/年,按照11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奖励:吸纳5—20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8800元/人/年,奖励最高不超过9900元/人/年,按照24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执行至2025年12月),第九条企业贡献奖励优惠措施,从企业标准化厂房、用电、物流、租赁闲置资产、贷款、升规和高新技术认定、稳岗就业、技能培训、贡献奖励、帮办代办方面给予优惠措施,第九条企业贡献奖励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