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州“庭州英才”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昌州人才发〔2024〕2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庭州英才”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精神,经报请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4.同一人选在同一周期内只能申报一个昌吉州“庭州英才”人才计划项目,(三)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申报:1.已申报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2024年“庭州英才”人才计划其它专项行动的,2.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庭州英才”人才计划的,三、申报程序“庭州英才”优秀工程师专项行动项目支持人选确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申报指南,认真填写《“庭州英才”优秀工程师专项行动项目申报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推荐人选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评审结果报州人才办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10月底前提交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依托单位)与入选人员签订任务书,四、支持措施对入选的优秀工程师由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给予经费资助,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须按《昌吉州人才计划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规定执行,附件:1.“庭州英才”优秀工程师专项行动项目申报表2.“庭州英才”优秀工程师建议人选汇总表3.公示和考察情况说明、社保缴纳记录模板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指导与安全生产科唐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