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财预〔2024〕28号、长财预〔2024〕171号等文件精神和各单位实际承担项目建设情况,现将2024年强制免疫劳务补助经费24万元、2023年中央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87.73万元、无疫小区和净化场创建奖补资金20万元,共计131.73万元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长沙县财政局反映,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4020632,传真:0731-84011729长沙县财政局电话:0731-84011710,传真:0731-84011707附件:1.长沙县2024年强制免疫劳务补助经费安排公示2.长沙县2023年中央财政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安排公示3.长沙县2023年省级无疫小区和净化场创建奖补资金安排公示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