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7〕16号)、《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厦人社〔2017〕278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厦委办发〔2018〕18号)、《<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办理事项补充说明》(厦委组〔2018〕151号)和留厦六条等有关规定,我委拟按规定标准发放6月份(总第49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经初步审核,本批次共有77名新引进人才符合发放条件,现将拟发放人员名单(附件1)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实名向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反映或举报,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请发放对象按规定填写并提交收款收据(附件2),公示时间:7月15日至7月19日(5个工作日),受理部门:厦门火炬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711室,收据提交(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西大门一楼3、4号办事服务窗口,附件:1.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6月份(总第49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2.收款收据范本(第49期)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7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