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美丽宜居村镇示范办公室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省级美丽宜居⽰范村创建名单的通知》(浙村镇示范办〔2021〕1号)和《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美丽宜居⽰范村创建名单的通知》(浙村镇示范办〔2022〕1号),我市应店街镇紫阆村、枫桥镇杜黄新村、枫源村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并已完成项目建设,现应店街镇人民政府、枫桥镇人民政府拟向我局分别申请专项补助资金125.5万元、256万元(其中杜黄新村125.5万元、枫源村130.5万元),现予以市级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日),特此公告,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