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及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17:00,请申报人、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填写、提交和推荐,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可作为项目申请人或参与人与企业联合申报,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参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要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对申报本指南项目限项要求如下:牵头申报年度省级科技计划数不得超过1项,2.严禁将在研或已验收的中央财政支持科技项目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二)申报主体填报申请书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指南以及管理系统提示要求,申报材料不要求提供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申报申请,(三)申报单位线上审核申报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其他企事业单位须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至省科技厅,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应说明理由,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管理系统向省科技厅提出复审申请,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均可在线主动撤回项目申请书进行内容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申报和立项项目将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