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一、更名条件企业符合《工作指引》第五(四)更“名及重大变化事项”有关规定的贵州省辖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二、申报程序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并在申报期内提交贵州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省科技厅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科技处613办公室),三、申报材料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从高企认定网上先提交申请再导出打印)2.公司在市场监管部门变更事项时登记(备案)申请书含相关附件(须有属地市场主管部门签章)3.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须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签章)4.公司名称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5.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6.填写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变化情况表(附表),企业需阐述清楚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至向认定机构提出更名申请时间段与认定前一年主营业务情况做对比文字说明,其中有间隔时间段的也需要与认定前一年主营业务情况做对比文字说明,四、申报时间申报材料截至日期分别为:第一批:3月25日(需更名的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建议在第一批次提交更名材料),第二批:5月25日,第三批:6月25日,第五批次:9月25日,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咨询电话:0851-85826038附件:更名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变化情况表.xlsx贵州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贵州省科学技术厅代章)2024年3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