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湛江市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2023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合计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3%的比例予以奖励,其他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其他行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高技术服务业、其他行业单个企业在当年度最高奖励人民币2000万元,三、申报材料(一)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表,其中:申报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奖励提交:第(一)-(五)项,申报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奖励提交:第(一)-(六)项,直接以商务部实际核查公布的人民币数计算奖励金额,人民币部分以商务部实际核查公布的人民币数计算奖励金额,外币部分以商务部实际核查公布的美元数计算奖励金额,五、资金审核和拨付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分别按照属地原则对所辖企业(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附件:1-1.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表1-2.申报承诺书附件1-1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表企业名称(盖公章)联系人及电话所属地市企业地址所属行业请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实际外资金额(万美元)序号入资金额(万美元)入资方式商务部核查公布日期2023年月2023年月2023年月2023年月2023年月总额:万美元申请奖励类别及金额(在□内划“√”,保留两位小数)□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奖励金额:万元□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奖励金额:万元注:入资方式请填写境外现汇、跨境人民币、利润再投资或资本公积转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