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靖江市市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市财政局起草了《靖江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靖江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靖江市财政局2024年8月19日附件靖江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靖江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靖江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我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相关政策等文件要求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以下简称保费补贴)是指用于引导有关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以下简称承保机构)开展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实行以下原则:(一)预算约束,申请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第十四条在向承保机构拨付保费补贴时,第五章承保机构管理第十五条强化承保机构遴选、考核等相关工作,并将承保机构服务评价结果作为具备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重要依据和参与承保机构遴选的重要参考,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补贴管理、调整补贴政策、完善承保机构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相关部门、承保机构、涉农企业、农户等违规使用保费补贴资金、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其他有关市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