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18日绥阳县支持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第三章金融政策第五条鼓励金融机构执行差异化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限上餐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第四章奖励政策第六条对本年度新获评贵州省示范农家乐称号的餐饮企业,第七条对新增上规入库的限上餐饮企业,第八条对获得“中华老字号”“贵州老字号”等称号的餐饮企业,对已获得本条政策奖励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现金奖励,对已获得本条政策奖励的企业,第十三条对落实制止餐饮浪费较好、积极开展光盘行动且经营较好的餐饮企业,第十四条鼓励餐饮企业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每年选取3家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较好的餐饮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元现金,第五章配套政策第十七条进一步推动餐饮协会发展,第二十条享受本政策措施的餐饮主体需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备案、县级复核、奖补兑付,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政策措施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