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浔区区级“未来农场”评价认定办法(试行)》(浔农发〔2022〕16号)、《湖州市南浔区高质量打造“未来农场”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浔乡振办发〔2021〕7号)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区级“未来农场”认定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在各实施单位自愿申报、所在镇同意上报及初审的基础上,经区农业农村局现场踏勘以及答辩评审后,确定7个南浔区区级“未来农场”,现进行公示,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6月2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情况或意见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科教信息科(规划与财务科),联系电话:0572-3023993,附件:2023年区级“未来农场”拟认定名单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17日3783239-28423-133-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