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21〕96号)及《山西省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评选方案》的要求,结合参评单位绩效考核情况(见附件),确定忻州市和屯留区为我省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结果持有异议,请向财政厅金融处反映,联系电话:0351-4043381附件:山西省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绩效考核情况表山西省财政厅地方金融处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