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垫江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项目的通知》(垫农发〔2023〕97号)文件要求,经业主自愿申报、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5日至1月19日),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23-74527079,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名单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1月15日附件下载:1.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评审通过名单.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