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社稽限字[2024]第670号发布时间:2024-08-2313:46分享: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社稽限字[2024]第670号北京储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截止2024年4月23日你单位自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未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合计欠费213393元(此金额不包含滞纳金),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合计欠费99429.35元(此金额不包含滞纳金),以上社会保险费欠费共计312822.35元(此金额不包含滞纳金),限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交至我中心,我中心决定自欠费之日起至你单位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你单位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如你单位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书面通知你单位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应到我中心申请提供担保,我中心将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你单位价值相当于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2019室联系电话:66201698联系人:刘新颖牟思衡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