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相关部门、单位:为规范和加强粮食专项资金管理,现将《包河区财政局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2022年1月6日包河区财政局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区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区级粮食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区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履行粮食购销职责的工作经费及监督检查经费,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突出重点、科学分配、绩效导向、公开透明的原则分配使用,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区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组织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财政评价相关工作,第三章使用范围第五条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以下方向:(一)区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和销售环节利息和费用补贴,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粮食购销职责的工作经费及监督检查经费,第四章资金分配和下达第六条资金分配由区粮食主管部门结合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绩效目标报区财政部门,第五章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第七条区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当严格执行预算公开有关规定,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区财政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