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二、申报补助条件(一)数字化改造项目主要是指涉及内部数字化运行相关定制软件,三、申报补助比例(一)工厂物联网(工业互联网)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在研发设计协同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协同制造)、能源管控集成化、服务模式延展化及个性化定制等五个方向的应用,且2019年和2020年申报项目的软性和硬件投资额达到50万元以上,(二)其他信息技术应用项目:企业在2019年和2020年申报项目的软性和硬件投资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其他信息技术应用项目,四、申报材料(一)龙游县数字化改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二)龙游县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工厂物联网项目需提供,申报其他信息技术应用项目无需提供),(四)购置软件及配套硬件的清单(见附件3)、合同、发票复印件等,由企业自主选择一项补助政策,(二)工厂物联网(工业互联网)项目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市级龙头和标杆企业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他信息技术应用项目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80万元,(三)申报补助享受年度的企业效益评级D类企业、未通过后续规范性审核的企业,附件1:龙游县数字化改造项目申请表.doc附件2:龙游县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书.doc附件3:购置软件及配套硬件财务清单.doc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