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11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4〕47号)有关规定,2024年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方向项目补助、粮食应急加工产能提升项目补助、粮库改造提升项目补助等三个方面,经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度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拟安排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龙岩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反映,联系电话:0597-3299823,附件:2024年度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拟安排情况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