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19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确定汕尾市2025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共7天,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无明确事项或内容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受理单位: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融资促进科)电话:0660-3396022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中工信大厦3楼,邮编:516600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8月23日附件:1.附件1.汕尾市2025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安排表.xlsx2.附件2.汕尾市2025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