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4〕74号)要求,为做好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内容及标准支持对象及标准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支持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项目发生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二、申报程序和材料请各园区、镇街积极发动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申报指引》(附件1)准备申报资料,并将所有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到市科工商务局,三、资金审核和拨付有关要求市科工商务局对项目进行审核和线上公示(5个工作日),市科工商务局在接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处理,市科工商务局会同台山市财政局做好资金兑付工作,请各园区、镇街核实获得资金的企业目前的存续情况,五、时间要求请各园区、镇街抓紧时间组织属地企业申报工作,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科工商务局,六、做好政策宣讲工作请各园区、镇街做好政策宣讲工作,附件: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台山市科工商务局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