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现启动第二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条件(一)申报对象龙岩市新型研发机构是指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均设在龙岩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实体,主要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科技企业孵化等活动并在工商注册的新型研发机构,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设立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事业类、民办非企业类、软件类企业近三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总额占近三年总收入的8%(含)以上,6.已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不再参与申报,市直有关部门、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有意愿的申报单位登录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用户登录方式:1.龙岩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首页(https://kjj.longyan.gov.cn)—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并上传提交以下盖章扫描版材料:(1)龙岩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必备),(10)近三年研发费用支出明细表(必备),市科技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研究后公布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享受《龙岩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扶持政策,申报单位及时将纸质盖章后的项目申报简表、所有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送达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县级科技管理部门于9月2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和“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龙岩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联系人:邱孝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