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2024年8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2024年海南省加力推进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海南省加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在《2024年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琼商消〔2024〕13号)基础上,一、补贴范围和标准自2024年5月15日(含当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2024年5月14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不含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转让上述条件旧车并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对价格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对已按照《2024年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琼商消〔2024〕13号)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转让上述条件旧车并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对价格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一)个人消费者转让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5月14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新能源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燃油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三、申报及审核流程(一)补贴申报申报时间:补贴申请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应于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2月5日期间进行申报,四、相关说明(一)申领人应严格按相关要求上传申报资料,(二)申领人应及时关注“申报平台”的信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