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重点实验室体系,扎实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持续提升发展能级,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撑我市科技创新“硬核力”、产业体系“竞争力”不断提升,结合我市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的实际,我局编制了《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4年9月19日前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馈:一、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表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049室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机构处收(邮政编码: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表发送至:sys@sticmail.sz.gov.cn,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附件:1.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编制说明3.征求意见反馈表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