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的文件精神,对自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种猪场引进种猪的存栏100头以上规模猪场,按实际引进合格种猪的数量,给予每头500元的补贴,经各主体申报及我局审核相关材料,我局已将2021年度补贴名单进行公示,经复核发现原统计兰溪市文广养殖场引种81头,补贴40500元,实为兰溪市文广养殖场引种70头,补贴35000元,兰溪市通利养殖有限公司引种11头,补贴5500元,特此公示,公示期限从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联系电话:0579-88893511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05号农民之家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