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平泉市、安平县、三河市、威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24〕227号),现下达你县(市)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3960万元,用于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励资金预拨,上述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1103减排专项支出”,你县(市)要按照国家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和向国家报备的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同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河北省财政厅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