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23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1〕58号)的要求,经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经局审查,以下渔船符合补助条件的、拟发放2020-2021年度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本批次近海捕捞渔船是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建造完工并取得船舶“四证”(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捕捞证书)、并满足文件规定的补助资金发放的其它条件,经审查,符合发放条件的渔船共44艘,补助资金合计为17,013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26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共5个工作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我局如实反映,投诉举报电话: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及电话0750-3276995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及电话0750-5582424、0750-5587262附件:2020-2021年度台山市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拟发放补助信息表.xls台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