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2〕9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推荐,现将拟推荐申报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4月26日到4月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嘉兴市纪委驻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或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处进行书面提出,其中单位提出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驻局纪检组83689052,知识产权发展处83689116附件:企业清单.doc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