筛选范围:2021年评定的省级示范合作社、2022年监测合格的国家级示范合作社、省级示范合作社,推动农民合作社在质量、能力和技术方面的全面提升,我们将支持农民合作社优化组织构架、提高运营效率、强化服务带动能力,通过扶持4家单体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培育出一批管理规范、规模适度、制度健全、服务优质、与农户联系紧密、社会声誉佳、示范效应明显的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执行《农民合作社会计制度》《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2、生产服务优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三、实地查阅资料1、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和税务正常证明,2、农民合作社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3、2022年和2023年度会计凭证、账簿,5、农民合作社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基地等权属证明,遴选通过主体需向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新型经营主体指导股提交2024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主体遴选申请表(附件)公告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8日联系人:高敬红赵彩良联系电话:5022126附件:2024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主体遴选申请表河津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2024年7月2日河津市2024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主体遴选申请表合作社名称理事长姓名联系电话主导产业产业规模成员数所在乡镇村合作社基本情况、运行机制、主要工作成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合作社法人签字并盖章(公章)年月日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意见(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