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学合理的数字经济发展评价体系,拟遴选1家单位协助我局开展广州市数字经济评估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数字经济评估工作二、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三、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结合广州市各单位、各区政府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探索与长三角、环渤海、粤港澳等重点城市数字经济发展对比分析,合理化设置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分行业、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等区域的定性与定量指标,构建数字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3.总结分析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的成效与短板,有利于推动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等区域建设,(三)有意单位需提交材料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6.组织开展本工作的经验或能力证明,于2022年5月5日17:00时前交至我局数字产业处(越秀区府前路1号综合楼708室,七、其他我局将按内部遴选管理规定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