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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灵武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公示

灵武市人民政府 | 2024-07-02
提升产出水平.共计划择优选择16家农民合作社和18家家庭农场开展项目实施,根据产业种植规模具体计划如下:一是农民合作社种植规模在540亩-799亩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单位4家,共安排项目资金27万元;1200亩-1399亩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单位5家,二是家庭农场种植规模在270亩-399亩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单位8家,共安排项目资金48万元;600亩-999亩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单位2家,共计划择优选择15家农民合作社和11家家庭农场开展项目实施,共安排项目资金8万元;二是农业领域基础设施改善(引进服务用新型实用机械、新建、改建库棚、养殖等农业基础设施),共安排项目资金35万元;三是提升村级智慧农业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共安排项目资金21万元;二是农业领域基础设施改善(引进服务用新型实用机械、新建、改建库棚、养殖等农业基础设施),共安排项目资金9万元;四是提升村级智慧农业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三、项目扶持环节1.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一是支持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小麦套大豆种植的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探索总结种植、植保、收割等田间管理和生产标准化技术,三是支持提升农民合作及家庭农场智慧农业发展水平,3.奶牛家庭农场合作社生产能力提升:一是主要支持奶农合作社和奶牛家庭牧场提升生产经营能力,且符合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需要的扶持对象,五、提供资料1.参加遴选报名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示范社或示范场文件或图片资料4.法人、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征信资料5.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年度企业信用公示资料6.申报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提升项目必须由村委会、所属乡镇和所属产业指导部门出据证明资料7.申报奶农合作社家庭牧场提升项目必须提供生鲜乳监管资料8.所有申报农业经营主体必须提供联农带农示范带动各项工作资料9.基础设施建设必须有土地备案资料六、申报时间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根据农经站通知时间安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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