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开展“海南老字号”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二、申报材料(一)申报“海南老字号”应提交以下材料1.“海南老字号”申报表,需提供创建商号相关证明材料(如地方志、历史档案材料等证明),可附加材料:获得的社会荣誉和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得著名商标、产品专利、质量体系认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等情况)5.历代传承的特色文化产品、技艺或服务情况介绍,4.企业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申报表需加盖企业、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公章(盖骑缝章),2022年5月1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所在地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2022年6月15日前作出初审意见并附《海南老字号申报表》(附件2)、《海南老字号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申报材料报送我厅,“认定评审委”将拟认定“海南老字号”名单在省商务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海南老字号”名单作出认定决定,指导商事主体详细准备有关企业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有关情况的描述、有效的证明性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对上报材料不详细、证明性材料不充分的申报主体,(三)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地方老字号普查工作,附件:1.《海南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试行)》2.“海南老字号”申报表3.申报汇总表海南省商务厅2022年3月7日(联系人:孔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