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及《盘锦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盘委办发〔2013〕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关于大洼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大洼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共180项,总长332.79km(总干渠9条、长59.84km,干渠66条、长272.95km),渠道清淤12条、总长89.04km(排水渠道8条、长49.45km,引水渠道4条、长34.64km,施工总工期:2024年4月初开始施工,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公示对象为附近可能受到拟实施项目影响的居民、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项目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3.公众对方案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主管部门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4.公示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四、主管部门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主管部门:盘锦市大洼区水利局联系人:王昊电话:0427-353093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辽宁德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兆宝电话:0427-2807678邮箱:panjindeshu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