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93号)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fcxjst.guizhou.gov.cn/)予以公示,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业务系统-选择相应资质系统,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陈述报告(见附件3)、佐证材料的陈述材料上报后,企业的陈述只能针对原有材料做出说明,企业于公示期结束后提交的陈述材料,我厅不予受理,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我厅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工作,监督电话:0851-86987056附件:1.审查意见汇总表2.陈述申请(模板)3.陈述报告(模板)附件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申请内容申请事项结论1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通信工程专业资质甲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升级不同意附件2陈述申请表企业名称XX公司本次申请事项XX甲级/一级公示意见不同意,XXXXXX……(填写审查意见)本企业对已申请事项进行陈述本企业对XXX甲级/一级进行陈述本企业陈述提供的附件材料、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年月日附件3XX公司关于XX资质申请材料有关情况的陈述报告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情况的公示》(XXX-XX-X填写期号)意见,我公司XX资质申请审查意见为不同意,我公司陈述意见如下:一.XXX意见(填写意见内容):XXX……(针对意见,佐证材料见附件X(填写佐证材料名称)二.XXX意见(填写意见内容):XXX……(针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