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给予当年采购额2%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按综合评定情况分档给予4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分别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被评定或验收通过为省级高品质步行街、省级特色商业街区的给予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市级商业特色街区的给予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精特亮”特色街区的给予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给予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2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市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项目的,给予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给予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差奖励,分别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补差奖励,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