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服务业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赣人社字[2023]264号)文件精神,经浔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评审、复核、现场查看,1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补贴金额为5000.00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虞倩,女,身份证号:3604022001******6X,九江市濂溪区姑塘镇邓桥村人,2023年6月在浔阳区长虹大道26号香榭丽舍第六栋不分单位118号经营浔阳区不晚花艺店,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浔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3日举报电话:0792-8573720浔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