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伍大林等4人遭受事故伤害认定工伤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通讯地址:青川县浙金大道349号(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电话:0839-7202543,附件:伍大林等4人工伤认定情况表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6日附件:伍大林等4人工伤认定情况表序号受伤害职工用人单位申请人(单位)事故时间认定时间认定条款认定结论备注1伍大林青川县蒿溪民族学校青川县蒿溪民族学校2022032520220425《条例》十四(五)认定为工伤2江清炳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030820220425《条例》十四(一)认定为工伤3冯先余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032320220425《条例》十四(一)认定为工伤4张杨英广元聚石石业有限公司广元聚石石业有限公司2022032820220425《条例》十四(一)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