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对企事业单位(第一专利权人)新增且累计拥有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5件、8件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三、引导企业保护发明专利和PCT专利的有效性,(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四、强化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对当年获得“九江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每项2万元、1万元、0.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六、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七、推动知识产权运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八、推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培育力度,重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万、3万、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优势企业分别给予3万、2万、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马德里国际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和单位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十一、促进专利转移转化运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十二、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