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2021年骨干人才奖补充兑现工作:1.申报人2020年全年就职于符合骨干人才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即该单位2020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指主管税务机关,下同)、统计关系均在南沙区范围内,2.申报人2021年新入职到南沙区内其他单位,该单位2020年1月1日后成立,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需在南沙区范围内且2021年入统南沙区,本次补充兑现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5月26日,申报单位若符合上述条件可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系统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受理窗口,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时间、奖励标准、受理窗口、办理流程等事项,详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规定时间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申请资格,附件:2021年南沙区骨干人才奖补充申报办事指南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