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将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二、申报条件及推荐名额(一)共性条件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二)专项条件及推荐名额1.示范企业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2.示范平台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申报项目应围绕相关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为产业集群内企业提供制造、创新、服务等资源共享,示范平台(共享制造类)名额为1个,示范平台(其他类)名额为2个,申报主体登录“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2]13号)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26日(联系人:王楠楠,0756-2213289)附件:1.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2]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