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分配计划的通知》(粤商务陆字〔2022〕2号)精神,批复我市专项资金2000万元,现将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5日-5月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620132,附件: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分配方案.xls湛江市口岸局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