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开展2024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怒江州技能人才评价管理工作,与州内评价机构互补互促共同承担2024年度怒江州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二、遴选对象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专项能力考核机构及技工院校,《怒江州遴选工种范围》(附件1)三、申报条件(一)具有完善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章制度,累计评价人次达3000人次以上,评价人次不足3000人次的,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在2024年8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提交材料如下:1.《怒江州技能人才评价机构遴选申报表》(见附件3);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4.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方案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配备情况、认定职业(工种)及等级情况、认定方式与流程、制度建设及质量管控措施(包括质量督导工作流程和要求)等内容,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家对提交材料进行评审,入围的评价机构通过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可在怒江州范围内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技能人才评价活动,五、相关事项(一)在怒江州辖区内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前,附件:1.怒江州遴选工种范围2.怒江州技能人才评价机构遴选标准3.怒江州技能人才评价机构遴选申报表4.怒江州技能人才评价诚信承诺书5.怒江州技能人才评价计划信息表6.怒江州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评审评分细则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