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白山财农指〔2023〕1883号)文件要求,此项资金用于2023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执行中功能分类科目请列入2024年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入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入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一、请你们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做好专项资金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二、专项资金支出形成国有资产的,应当及时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三、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现将江源区2023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9日),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投诉监督单位: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投诉监督地址:江源大街34号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9-3728723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电子邮箱:277088798@qq.com附件:江源财农指【2024】34号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