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靖宇县“薪安项目”的公示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薪安吉林”活动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117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天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吉林靖宇开发区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吉林靖宇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吉林靖宇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扩建工程)、白山市和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长白山靖宇食品医药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标段,2.长白山靖宇食品医药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标段)在我县实施建筑工程项目以来能较好的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各项规定,经我县相关部门严格审查,评定以上项目为靖宇县“薪安项目”,公示期: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靖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19日。